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打击”两非”工作制度根据《汨罗市卫计局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 讨论工作, 部署任务。二、 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 各相关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 服从协调, 各尽职守。三、 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 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 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 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四、 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 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 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五、 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阔群众关怀、 监督、 参加打击”两非”工作, 鼓舞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 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 利用 B 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她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实行电话、 来信等方式向医务科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 奖励首位举报人 1000—3000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 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加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按规定给予奖励。 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 1 月 10 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一、 县计生局、 卫生局, 根据各自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县卫生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定期检查, 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计生局; 四、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 确需终止妊娠的, 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 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五、 妊娠 14 周以上的孕妇, 属政策外要求终止妊娠的, 须经县计生局审批; 属政策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