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村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祝村镇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暂行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发区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塑造净绿整洁的新农村形象,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祝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卫生环境为目标,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建立门前自己管,村道有人扫、垃圾有处倒的常态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二、整治标准 (一)“三有”标准 1、有必要的环卫设施。各村要在合理位置按照每 100 人设置 1 个的比例设置垃圾倾倒池(规格为 2m×1.5m×0.5m)或其他垃圾收集设施并制定标牌,每个村都要配备 1-2 辆垃圾清运车辆(自卸式农用车)和必要的保洁工具(三轮车、铁锹、洋镐、扫帚等),要确保环卫保洁人员每人一套保洁工具;要合理利用砖瓦窑、坑洼沟等废弃地,确定 1-2 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每个垃圾填埋场占地不低于 1000 平方米,深度不低于 3 米),及时消纳生活垃圾, 1 同时在区城管局指导下处理好建筑垃圾。 2、有专职的环卫队伍。每个村都要明确 1 名双委成员专职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并实行干部划区包片责任制,要挂牌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要按照每 200 人配备 1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各村要建立环卫队伍档案,环卫保洁人员要按照“日清日运”的标准,把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填埋场,清运过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有健全的村规民约。各村要明确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落实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其中,包卫生,要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或严重积尘,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容貌秩序的行为;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绿化范围内的垃圾杂物,不得在树干、树枝上乱搭乱挂。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并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参与监督,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不反弹。 (二)、“八无”标准 1、无暴露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内和村与道路连接处的垃圾彻底清除,见不到暴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