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税委〔 〕 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地 址: 地 址: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做好代征税款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本协议规定,由乙方代征以下税款: 1
代征税种: 2
代征范围: 3
计税标准: 4
代征期限: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税种、范围、标准、期限代征税款,并依法收取甲方支付的代征手续费
乙方收取代征手续费的标准为已完成代征税款的
乙方应于 终了后 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时,应在24 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
乙方不得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
5.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据甲方提供的完税凭证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
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并依法向乙方支付代征手 续 费
甲方支 付 代征手 续 费 的标 准 为 已完 成 代征税款的
甲方应依法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
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有权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