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欢迎下载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 、25 毫米, 11 枚, 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 (掷),或轮到其试跳 (掷)时不在场 ,一旦该次试跳 (掷)已错过 ,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 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