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一、为切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机关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参照其它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二、日常管理1.局机关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稽查机构执法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局级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稽查机构执法车辆主要用于稽查支队行政执法用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稽查机构执法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安排。科室因特别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分管领导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 1 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3.局机关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市财政统保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支队车辆交回支队办公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本局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别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三、安全管理1. 本局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她人驾驶。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常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四、维修管理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仔细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局长办公会讨论,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