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园损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试行方案) 教职工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 教育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
为了创立安全、 健康、 文明、 和谐的校园环境, 法律规范教职工教育职能, 仔细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杜绝校园损害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追究制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做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事故与责任一、 学校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谁的岗位谁负责; 谁的班级谁负责; 谁的课堂谁负责”的原则,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发生校园损害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罚
二、 校长责任校长是学校法定负责人和代表, 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教育教学集体活动及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
当损害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 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对学校发生的损害事故, 校长若负有直接责任, 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同时接受区教委的行政处罚
事故中校长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 应负直接刑事或民事责任
一旦发生损害事故, 校长负有首要组织抢救、 应急疏散、 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 中层领导责任中层领导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 发生校园损害事故后所负责任仅次于校长; 若校长不在场, 主管领导是直接和主要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责任人, 发生校园损害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 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学校实行干部值班制度和教学干部巡察制度, 值班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岗位进行巡视, 遇有因公因私等特别情况离岗, 应提前向教导处值班领导请假, 并安排好替岗人员, 教导处值班领导检查各值班人员到岗情况
值班干部不仔细履行职责或无故不到岗造成严重事故的, 给予行政处分
四、 班主任责任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基层单位, 班主任是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