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劳发[2017]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近年来,全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围绕煤矿“如何用工”和“用什么工”两个用工管理的核心问题,依据国家、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创新机制和措施,出台了《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煤矿用工政策措施,对煤矿用工管理全过程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力推进了全省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全省煤炭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煤矿劳动用工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用工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用工主体责任
按规定明确和设置用工管理机构(部门),健全完善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加强煤矿用工管理
煤矿新、改、扩建项目井下劳动用工,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用工监管责任、煤矿建设单位用工管理责任和施工单位用工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队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配备劳资专管人员,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档案,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二、切实落实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1、实行“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制度
实行“统一发布劳动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的“五个统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晋煤劳发[2013]97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实现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
2、加强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终止全过程管理
煤矿企业要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要针对煤矿实际,在合同中明确工资额度和标准(计件标准)、支付方式,以及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