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油田各类假期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各类假期执行标准 第一章 法定假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法定节日有: 1、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⑴ 新年, 放假 1 天(1 月 1 日); ⑵ 春节, 放假 3 天(农历除夕、 正月初一、 初二); ⑶ 清明节, 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⑷ 劳动节, 放假 1 天( 5 月 1 日) ; ⑸ 端午节, 放假 1 天( 农历端午当日) ; ⑹ 中秋节, 放假 1 天( 农历中秋当日) ; ⑺ 国庆节, 放假 3 天(10 月 1、 2、 3 日)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适逢星期六、 星期日, 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第三条 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工作的, 根据不低于本人岗( 技) 工资日或小时标准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章 年休假第四条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范围, 仅限于在岗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1、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 2、 实行轮休假制度的; 3、 当年组织上已安排疗养的; 4、 调入(借调)石化公司,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 5、 当年在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岗位上工作不满九个月的; 6、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或病假累计超过 60 天的; 7、 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 8、 当年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 拘留、 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被劳动教养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当年受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的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对于符合第五条第 3、 4、 5、 6、 7、 8、 9 款之一, 但当年已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其次年的带薪年休假应停止享受
第六条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 工作满一年后可实行带薪年休假
上半年满一年的, 当年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下半年满一年的, 从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