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因病致贫的生活困难补助 尊敬章华镇桥东街社区领导: 我叫刘传贵,男,现龄 54 岁,系 XX 县区章华镇桥东街社区一组居民。原系 XX 县区粮系统下岗职工。于 1979 年 12 月招工到县新建粮站工作。2003 年被迫改制下岗,下岗后先后在华容宾馆、长城宾馆、岳阳小天地宾馆打工渡日,患病前系华容宾馆总支部书记,在国企工作近 24 年,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全部贡献给了社会主义建设。连年被县粮食局评定为先进工作者和全市农村先进粮管员。下岗后,在民企打工,为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2015 年 8 月 16 日患病前,系华容宾馆党支部书记,在民营企业工作期间多次被上级党委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无论在国企、还是民企,对工作兢兢业业。于去年 8 月 16 日患脑梗死疾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救治,花费医药费近万元,患病后每月生活费和每月保命药费近 1000元无着落。现在,一是无单位(已下岗),二是无收入来源,离退休时间相差 6 年。我不是好吃懒做,向政府要困难补助,而是丧失劳动能力,(经县残联指定医院鉴定为肢体三级病残),生命、生活、生存,举步为艰,现已一年生活医疗费无着落,特向上级领导申请生活困难补助为盼,报告当否,请批复。 致 礼。 呈报人:章华镇桥东街社区一组居民刘传贵 2016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