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书编号:需方(甲方):四川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方(乙方):成都嘉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所需材料情况1. 1 采购一览表:品名产地规格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元)备注米黄土耳其25mm 1 约 4000 m2265 1060000.00 规格板米黄土耳其25mm 1 约 500 m21500 750000.00 二拼米黄土耳其25mm 1 约 500 m21000 500000.00 三拼米黄土耳其25mm 1 约 210 m21200 252000.00 狐板合计约 5210 m22562000.00 1.2 甲方保留对本合同数量增减20%以内的权利。1.3 货款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多退少补。第二条:合同价格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贰仟元整。2.2 本合同价格为甲方工地成品交货价格,由甲方分别按实支付。(此单价包含防腐)第三条:质保期和质保金3.1 石材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3.2 乙方在全部成品交付后,提交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此款甲方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留。第四条:付款方式4.1 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5 %(陆拾肆万零伍佰元整)的备料款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十五天交第一批货。4.2 货款实行批次结算, 批次数量为1000 平方米,批次结算的比例为本批次货款的 65% 。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付至总货款的95%,扣留 5%质保金(质保期2年)。4.3 乙方在批次结算时必须向甲方出具下列票证:A:经甲乙双方签字的批次货物验收单据(送货单、入库单)。B:乙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各种检测报告单。C:正式的商业发票。4.4 乙方提交的 5%质保金(无息),如果无质量异议,在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 15 天内,甲方应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包装5.1 由乙方根据需要进行包装,乙方对由于包装不当或没有包装的货物的损坏负责。5.2 如需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6.1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理。6.2 运输费用和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交货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原沙河堡站第八条:交货期8.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 天内开始供货,供货期为90 天。8.2 具体规格尺寸和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8.3 双方签署的供货计划和排模图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按照供货计划到货先后批次供货。第九条:质量及技术要求9.1 板材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平面度允许极限公差,角度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