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防汛工作制度第一章 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 成员由项目部主要职能部门、 项目部下属各防汛主要地域、 主要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管辖责任单位领导组成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防汛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防汛办公室一般设在生产技术部 , 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第三条 防汛办公室为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负责年度防汛工作的计划安排、 检查指导、 灾情汇报、 总结评比、 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 每年汛期以前二个月, 防汛办公室应安排公司防汛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自查, 并将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每年汛期前一个月, 防汛办公室应组织对公司防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责令限期( 原则在每年 5 月 25 日前) 整改完毕
第六条 若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拒不接受安排, 或对防汛工作造成阻碍、 影响者, 防汛办公室能够根据其情节轻重, 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并触及防洪法, 构成犯罪的, 经防汛领导小组核实, 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防汛办公室负责年度防汛工作的总结工作, 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成绩者, 防汛办公室将其取得的成绩和贡献报公司, 并根据其成绩和贡献大小向公司提出嘉奖建议
第八条 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根据汛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 落实防汛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防汛办公室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防汛预案》, 经防汛领导小组经过后, 下发全公司各有关责任单位执行
第十条 防汛办公室和公司各防汛责任单位必须树立”防汛是责任, 防汛是命令”的意识, 必须做好各项防汛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做到汛情时拉得出、 用的上、 打的赢
第十一条 严禁以防汛为借口, 违规进行与防汛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十二条 防汛办公室每年 4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