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年 11 月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以下简称SAM卡)的生产、发行、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过程,指导 SAM卡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健康卡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卡管理机构)、SAM卡发卡机构、SAM卡生产企业、SAM卡的实际使用机构
第三条 SAM卡生命周期包括四个阶段: (一)生产阶段
包括 SAM卡芯片设计、卡片操作系统设计、卡片操作系统加载到芯片等工作
(二)应用准备阶段
包括规划卡片上的应用程序,初始化应用数据等工作
(三)卡片使用阶段
包括 SAM卡的申领、发放、跟踪、回收等处理流程
(四)卡片终止使用阶段
包括 SAM卡的丢失、损坏、回收等处理流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制订居民健康卡SAM卡标准规范,以及发行和应用的授权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省(区、市)居民健康卡SAM卡的发行和应用,发行对象为本省(区、市)的SAM卡的使用机构
第五条 SAM卡采用准入及备案管理制度
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注 3 册管理中心对SAM卡芯片设计商、卡片COS开发商等均统一建立准入及备案管理机制
第三章 生产阶段管理 第六条 生产阶段
SAM卡芯片应从按照《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可满足 SAM卡使用需求的芯片中选取
SAM卡COS应基于符合上述规定的芯片设计,并符合《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技术规范 V1
0》、《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命令集 V1
0》等相关要求,并通过指定的权威机构依据《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送检指南 V1
0》和《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检测规范 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