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科技创新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贯彻落实普通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激发学生学习物理兴趣,促进学生间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其宗旨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本章程是我校社团的基本条例,各社团在社团运作过程中所制定的各项规范、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均不得违背本章程所规定的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条 社团接受校团委、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批准社团成立的机构为校社团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登记和解散 第四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有明确的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简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3 、有具体活动项目及其计划; 4 、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不少于 20 人); 5 、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6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社团会员、财物、活动保障和实施等的管理制度; 7 、有系统的社团发展规划,规划包括 2年内社团发展的目标、规模、会员的培训目标、计划等; 8 、有指导教师及其意见。 第五条 社团的登记: 1 、成立新社团需发起人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登记,同时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成立社团的申请报告 (2)成立社团的可行性报告 (3)社团管理办法(包括体现社团个性的名称、成立宗旨、组织机构、社团章程和活动计划) (4)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 (5)社团的指导教师意见; (6)社团管理委员会或申请人认为须特殊说明的情况。 2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发起人负责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社团管理部门,一份社团自留,一份报校团委备案)。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3 、社团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设立分会的社团除外)。 4 、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第六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1 、所有学生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在校社团管理委员会重新登记注册,并报校团委备案。经登记后方可继续进行活动。注册时须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供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