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苗木采购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苗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标的名称规 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干径 (厘米)冠径(厘米)高度(厘米)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币种:人民币 是否含增值税: 税率: % 第二条 苗木质量及要求1. 乙方需保证甲方所购苗木规格、数量、保证苗木土球完整。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有合法手续。2. 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假如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售苗木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第 2 页,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第四条 送货方式及期限,按 执行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一般不超过 3 天,最长不能超过 7 天)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苗木装卸费、苗木准运证费、苗木运输费由 方承担、保险费由 方承担。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一般不超过 3 天,最长不能超过 7 天)在乙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3. 甲方要求乙方对所购苗木进行栽种管护保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苗木栽种指定地点,并负责管护。第五条 苗木验收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按 执行。⑴ 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12 小时内(验收期),对苗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苗木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苗木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⑵ 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苗木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2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3)甲方要求乙方对所购苗木进行栽种管护保活的,具体验收时间为栽种 3 个月 -1 年 后 日内。验收时,成活率不低于 95%,未成活的苗木由乙方负责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双方对苗木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