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特种车辆设备)租赁合同甲方: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编号: 乙方: (出租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甲方因 (项目全称) 工程需要租赁乙方 车辆类型(特种车辆设备类型)(如 为批量租赁,请就不同类型、型号在“租赁概况”中分别列明)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车辆(特种车辆设备)概况: 车辆类型: ;车 牌 号: ;车辆生产厂家(品牌): ;租赁车辆情况:如:车辆性能状况、 几 成新、随车主要配件和备件工具状况及清单(假如有);租赁车辆应备资料:1、租赁如属客座车辆:车辆行驶证、(异地)营运证、必备的相关税证、有效期内的各类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种的范围由双方协商】)、年票(假如需要)等;2、租赁如属特种车辆设备:车辆行驶证、(异地)营运证、必备的相关税证、有效期内的各类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种的范围由双方协商】、特种车辆设备必备的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有效期内的安检证明【具体根据各类车辆设备而定,要求出租方提供】)等。二、使用的工程项目: 1、本车辆仅限 (项目全称) 使用; 2、所租车辆如变更使用的工程项目,甲方应该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续签合同。三、租赁期限: 1、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甲方需在租期满后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包括租金)。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体优先租用的权利; 2、租期界满前 天,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止租或续租。止租日期确定后,租金不再计算。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时间接收车辆,车辆暂由甲方保管,逾期接收所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由乙方承担。以月计算租金的车辆,以 30 日/月折算为日租扣除车辆保管费;以完成工作量计算租金的车辆,以 元/日计算车辆保管费; 3、若因甲方工程施工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提前止租涉及的租金问题由双方协商,具体列明于合同中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1、租金确定: 按租期(周/月/季)结算:每周/月/季租金:¥ 元/台(人民币大写: 元整 ),租期不满 1 个结算期的,按 7 日/周、30 日/月、90 日/季换算实际发生的日租金; 按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