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威威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16-1-1营销任务协议书2024 年度营销任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北京防威威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理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委托代理“北京防威”品牌火灾自动报警等设备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代理销售权限等相关规定(一)、代理销售区域: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产品销售代理商,销售上述产品,甲方为乙方出具年度代理授权书,下一年度代理授权书与下一年度销售任务同时办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其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从事销售甲方产品行为,或将甲方产品销售到其授权区域以外的工程项目中使用
(二)、代理销售期限规定:代理机构资格一经确认,原则上有效期为三年
代理机构年营销任务每年初协商签订,本年度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代理销售价格规定: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代理销售产品的结算价格依据《( 2024 年度)代理商结算产品价格表》执行
2、如遇市场、环境、物价、币值等因素影响,出现主要原材料综合价格增减幅度较大情形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代理销售产品价格
(四)、代理销售任务及奖励规定:1、乙方 2024 年度代理销售任务额为 万元人民币
2、代理销售年度回款率要求为 100%(即年底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结清当年全部货款),回款率达不到 100%不享受返点奖励
3、任务考核:代理商任务分四个季度考核,每季度完成比例如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时间第 1 季度第 2 季度第 3 季度第 4 季度所占比例10%25%35%30%代理商连续 2 个季度不能完成任务的 80%,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4、年度奖励:4
1 年度返利奖励:办法如下表(n 为年底 12 月 31 日前实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