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陈永忠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南路 1001 号粤运大厦西侧二楼邮政编码:51803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000012440300经纪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鉴于: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因此: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进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总 则第一条 双方应当本着恪守行业道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进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甲乙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在合作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所有应当适用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双方均经批准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合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第二条 双方的合作应当着眼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全面服务为中心,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协同进展为共同目标。二、合作范围第三条 乙方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为其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甲方根据双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为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乙方经纪佣金。第四条 乙方推举甲方产品的人员应当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持有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证书。并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甲方的有关资格考试。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产品推举、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等,同时,甲乙双方还将积极进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就前述某一项合作项目协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在不违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下,向对方提供尽量多的业务机会和尽量大的业务支持,具体合作内容如下:(一)乙方以公平性原则为前提,优先向甲方提供业务信息;(二)乙方代表投保人进行保险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