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在实际执行中的若干问题[提要] 2024 年 2 月 16 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财政部对原《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
新的《建造合同》准则对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一步法律规范,同时对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会计人员的职业推断提出更高要求
但有些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该准则的认识和理解仍然存在一定偏差
本文对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准则;建造合同;探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从 2024 年起一些企业全面开始实施,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已全面实施
它的实施改变了施工企业对工程成本、收入、利润等会计核算的传统做法
《建造合同》要求承包商准确、及时、如实、系统地反映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完工各时期的盈利情况
这对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处理好国家与企业利益的关系起到促进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达不到《建造合同》所规定的核算标准,工程项目的经营结果就不能如实反映,将影响企业的经营结果
一、建造合同总收入与合同估计总成本在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根据合同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当期合同费用
而施工企业当前面临以下两种情况严重影响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一方面目前建筑市场还不法律规范,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不确定;有的工程项目常常发生设计变更,合同总价变化较大;还有的工程项目边设计、边施工,根本没有合同总价
同时,建造项目在工期内发生原材料价格涨跌也会导致合同估计总成本变化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合同总收入与合同估计总成本的确认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