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渤海商品交易所棉花(新疆)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买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 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棉花(新疆)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鉴于: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2、买卖双方均已认真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一、交易商品1.1 商品名称:棉花(新疆)1.2 商品代码:BCXJ二、数量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棉花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棉花含税单价为 元(人民币)/吨。四、交收地点渤海商品交易所开户咨询指导:13220657877 QQ352333688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交收仓库,该商品交收仓库包括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公司驻库尔勒储运经销站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公司驻阿克苏储运经销站。五、交收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棉花申报交收,交收需根据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棉花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5.2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六、质量规定用于棉花(新疆)交收的棉花应符合以下规定:6.1 标准品为符合国标 GB1103-2024 规定的 328B 级新疆生产手工采摘的锯齿细绒白棉。6.2 符合国标 GB1103-2024 规定的主体品级和按累计方式产生的结算品级为四级及以上,长度级为 27 毫米及以上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可以作为标准品的替代品用于交收。6.3 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同中的规定。6.4 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 GB6975-2024 中关于Ⅰ型棉包的规定,棉包标志符合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