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青岛市国内旅游合同》本合同由青岛市旅游局根据 09 年 5 月新“旅行社条例”制定青岛春秋旅行社特别提示尊敬的客户:一、为保障您的旅游权益不受侵害,请您到我社总部及各营业部的办公室场所签订本合同,并认真查看相关工商执照和旅游经营许可证。如您确需要我社业务员登门或以传真方式与您签订本合同时,请致电青岛春秋旅行社法人总经理温林(手机:13905327171)确认业务员的身份。二、本合同及附属的行程单中表述的返程及抵达时间只是一个常规情况下的预测时间,由于受景区游客流量,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交通车辆的机械故障以及天气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可能会造成返程及抵达时间的延误,请参团的游客要有思想准备,对返程时间和抵达时间有严格要求的游客,建议您另行选择!以免影响您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春夏秋冬选春秋 东西南北任您游我社巳购买千万元旅行社责任险,为您的旅游安全保驾护航!青岛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细则 游客签字:________ 本合同示范文本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制定,一经签订对签约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 报名与参团 1、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合同中的旅行社营业地址应当一致。出发前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交纳旅游费用后要求旅行社开具由青岛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旅游者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结束。 2、旅游者或旅游者的委托人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和填写各种报名资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自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备查验。旅游者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常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旅行社联系不到旅游者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3、旅行社收取的团费中不包括个人意外保险,旅游者应主动投保,并可自主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老人、军人、儿童等特别人群的收费标准由旅游者、旅行社根据游览景点优惠、服务标准的不同协商约定。约定之外增加的费用应由旅游者自负,减少的费用应由旅行社退回旅游者。持相关特别证件的旅游者应提前告知旅行社。 5、旅游者应按旅行社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旅游者未准时到达集合地点,也未能在行程中途加入旅游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