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孝感银湖产业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孝感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孝感市福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孝感银湖产业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孝感市孝汉大道 38 号1
3 工程范围及内容:孝感银湖产业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详见经甲方工程技术管理部 2011 年 10 月 21 日确认的银湖科技厂区绿化平面图及 2012 年 2 月 16 日确认的一期绿化工程预算编制书)
第二条 工程期限2
1 本工程完工日期以项目公司通知为准
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并根据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书面文字依据确定顺延期限:(1)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之情形;(2)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三条 合同总价3
1 本合同 1
3 条工程范围及内容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伍拾肆万贰仟壹佰壹拾肆元捌角伍分(¥542114
2 造价确定原则:3
1 编制依据:本工程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国家相关标准图集等文件
2 执行定额:a) 执行定额:园建部分 鄂建【2024】43 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价;安装部分 安装工程按鄂建【2024】43 颁发的《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计价;绿化部分 依据 2024 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市政工程 鄂建【2024】15 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价;定额套用 园建部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