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规名称】 中华民国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与西班牙那瓦拉商工会合作协议书【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1-03-05【正 文】中华民国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与西班牙那瓦拉商工会合作协议书 1 中华民国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与西班牙那瓦拉商工会合作协议书 (草约) 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与西班牙那瓦拉商工会为增进双方经贸进展之需要,同意以后在贸易、投资、商情交换及其他经贸活动各方面,彼此加强联系。为达成此目,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同意履行下列协议事项。 一适时向相关主管机关提出具体建议,以促进双方经贸合作机会及关系。 二相互交换贸易市场情报并提供双方业者商洽所需之有关资料。 三加强推广双方会员厂商之经贸访问团互访,扩展双方合作关系并给予当之协助。 四透过双方达成之共识或与其他相关机关之合作,推展专业人才之培训养成计划。 五加强与国内之推广出口相关机关,以协调两国外贸之计划方案。 六交换国际商展、展示商谈会等活动之资讯并就对方所办理或参展之商展或展示商谈会给予当之协助。 七双方同意使用各种适当之方法以落实各项协议事项之履行。 八本会协议之有效期限为期四年,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届满后倘任何一方并无终止之要求,则本会作协议书将视同无限期有效。 此合作协议书草约将签署二份。 签署日期:一九九一年三月五日 理事长:刘今程 中华民国台北市进出口商同业公会 会长:贝德罗布埃诺 西班牙那瓦拉商工会中华民国驻哥国农业技术团与哥斯大黎加共和国农牧部间进展养猪合作协议书(译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哥斯大黎加共和国农牧部与中华民国农业技术团进展哥国养猪事业合作计划。 吾等, JUAN RAFAEL LIZANO SAENZ ,以农牧部部长身份,与邵学锟,以中华民国驻哥斯大黎加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身份,协议如次: 一本协议书列入于 1985 年 6 月 14 日经批准为第 6987 号法律有关华民国政府与哥斯大黎加共和国政府间之技术协助协定范畴之内。 其确切目的在协议进展哥国养猪事业合作计划。 二计划执行前概况 依据 1984 年之调查,哥斯大黎加全国养猪业共有猪 286,606 头,37,955 个养猪户。由于它对内部农牧产品之贡献,制造外汇、就业、生产因素之使用以及众多类食品项目之生产,养猪业之重要性居哥国经济结构内畜牧业之第三位。 养猪业虽有其经济上之重要性,但却有其技术上之重大限制,以致无法全面进展,为此急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