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手房贷款相关知识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房,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贷款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已与售房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已有全部购房价款50%以上的自筹资金; 4、以所购二手房作抵押担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办理二手房贷款综合保险; 6、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住宅类房屋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龄不超过15年。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售房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所购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借款人婚姻证明(含单身证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6.售房人出具的划款帐户证明(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除外); 7.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同时携一套原件备验。 四、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1.贷款期限 最长20年,其中砖混结构成套住宅最长15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贷款额度 (1)、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最高限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且个人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借款人配偶参贷的,参贷后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20万元。 3.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