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元。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为准,其中实收资本不得少于 3000 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3 年以上。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之日起到申报二级资质计算满 3 年(以资质证书中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和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申请时间为准)。3、近 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 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晋升二级资质的,近 3 年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申请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 3 年,具体到月份。如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8 日,近三年即为 2024 年 8 月-2024 年7 月;延续二级资质的,近 3 年以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 3 年,具体到月份。如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近三年即为 2024 年 10 月-2024年 9 月。2)累计竣工总量以开发主管部门提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面积为准,未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可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面积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与备案日期相差半年以上的,以备案日期为准。3)晋升二级资质的,近 3 年累计竣工总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折抵投资额;延续二级资质的,近 3 年累计竣工总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的 80%,其余 20%可用投资额折抵(如储备土地使用权证),或市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该企业符合二级条件的资信评价、进展前景等书面证明。4、连续 3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 100%,优良品率60%以上。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证明为准。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晋升二级资质的,上 1 年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申请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 1 年,具体到月份。如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8 日,上 1 年即为 2024 年 8 月-2024 年 7月;延续二级资质的,上 1 年以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 1 年,具体到月份。如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 1 年即为 2024 年 10 月-2024年 9 月。2)施工面积以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和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开发经营权证明载明的面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