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实事、解难事”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关于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的决定》要求,我站在认真分析和归纳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并及时上报专项活动组,向人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在“办实事”方面,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公效能1、提高“办实事、解难事”接待窗口的处置能力和办事效率通过专门设立的“办实事、解难事”接待窗口受理群众有关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实行质量监督专业工程师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2、科室联动,统一办理各职能科室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理。各科室必须充分协调配合,保持事项办理的连续性,通过科室联动形成进程同步的办事方法。3、监理合同备案、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我站在监理合同备案中采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方便企业能够尽快办好有关质量监督手续。同时,我站还优化了监理企业备案登记手续,打破空间限制,主动上门服务,切实方便监理企业,以服务的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满意度。4、从首次监督例会开始将“办实事”贯穿始终工程监督人员在接到质量监督申报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工程项目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召集各参建责任主体召开首次监督会议。会议中,监督人员必须本着“办实事、解难事”的宗旨,在掌握工程建设规模、结构形式、资质审查、施工难点、手续办理等情况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以热忱服务为理念,以严格执法为手段,以工程质量为根本,以人民利益为目的”的工作目标,充分告知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广泛宣传“办实事、解难事”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在日后施工过程中、验收申报审批过程中、各种专项检查的过程中、结构优质评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切实履行监督任务交底工作,同时做好参建各责任主体的协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