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古代法的读书笔记古代法读书笔记《古代法》的丰功———浅述梅因的历史法学方法一作者及著作概述1、 作者梅因( Sir Henry James Sumner Maine) 于 1822 年 8 月 15 日出生于英国 ,1840 年进入剑桥大学潘布鲁克学院读书, 并很快成为当时学院最有才气的学生。 1847 年, 梅因成为剑桥大学罗马法讲座的教授, 任职达七年之久。当时剑桥大学法制史教授的职位并未受到人们的注意 , 但梅因却在这个职位上使自己功成名就。1852 年, 伦敦四大律师学院 (The Inns of Court) 联合设立五个讲师职位, 梅因成为罗马法与法理学的第一位讲师。至1861 年, 梅因出版了《古代法》(A Ncient Law) , 这本划时代的著作使梅因实至名归, 并于当年年底被任命为印度顾问委员会的法律委员, 于 1862 年赴任 , 并在印度工作了七年。回国后 , 梅因开设了理论法理学讲座, 并根据其讲义先后出版了《村落共同体》(Village Communities)、《制度早期史》(Early History of Institutions)、《古代法律与习惯》(Early Law and Custom)。1877 年梅因当选为剑桥大学法学院院长。1887 年冬天 , 梅因由于健康原因迁居法国Cannes , 于 1888 年 2 月 3 日于异乡逝世。2、古代法概述《古代法》 一书的全名是《古代法—它与社会早期历史的联系和它与现代观念的关系》 ,这表明它不仅仅是一部专门性的技术性法律史学著作,而是一部涉及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史论, 尤其重视探究古代思想与现代思想的关系。历史法学派一反自然法学派就法理论法理的局限,通过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的演变来研究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法律变迁对社会历史演变的反作用。这一方法论上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提升了其理论阐释力,对后世影响深远。 《古代法》全书分为序、导言及正文十章,各章名称顺次如下:古代法典、法律拟制、自然法与衡平法、自然法的现代史、原始社会与古代法、遗嘱继承的早期史、古今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各种思想、 财产的早期史、 契约的早期史以及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 梅因以早期社会的习惯法与法典的规定为论据,推导出“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 进而通过对法律的历史和传统的强调,批判从思辩的非历史的角度建立理性主义的自然法,是《古代法》一书的主要思想脉络。《古代法》第一章“古代法典”的卷首,同时它也揭开了一部不朽之作的序幕。 在“法典”时代之前, 梅因还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