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草稿)第 1 章 总 则第 1 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第 2 章 组织管理第 3 条 行政部负责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第 4 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第5条行政部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年审。第 6 条 行政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及车险索赔。第 7 条 行政部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第 8 条 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均由主管副总统一调度,主管副总不在位时有行政部长代理管理。第 3 章 用车原则第 9 条 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第 10 条 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第 11 条 合并使用。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副总调派,合并使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2 条 客货分开。轿车、面包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第 13 条 严禁私人用车。第 4 章 车辆使用程序第 14 条 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第 15 条 行政部上报主管副总,由主管副总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做出用车安排。第 16 条 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要严格根据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第 17 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带车人应将签字确认后的派车单交行政部。第 5 章 驾驶员须知第 18 条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干净,讲卫生、懂礼节,以维护公司形象。第 19 条 出车前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 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第 20 条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第 21 条 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第 22 条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时间观念要强。第 23 条 每天上午出车前必须清洗车辆。第 24 条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请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第 25 条 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