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个人案例 2 篇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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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个人案例篇一: 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乔 X 凤与被告陈 X 男、陈 X 生、张 X 林、张 X 伟赔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委托代理人张 X 山、武 X 松,被告陈 X 男、委托代理人刘 X 戈,被告张 X 林、委托代理人李 X 涛、被告张 X 伟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陈X 生经传票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乔 X 凤诉称,1999 年 3 月 13 日上午 10 时,乘坐被告张 X 林驾驶的客车从三家子去石岭镇,行至耿老大岭时,由于客车未安装防滑链,超载车轮打滑,不能继续上坡行驶,草率地中途停车,在没有观望道上行车的情况下,便打开车门要乘客下车减载,我被迫下车,不料被对面开来的货车撞伤,货车司机是陈 X 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七条"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均由运方承担责任:(1)因客车技术状况或装备的问题,造成旅客人身损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
(2)因驾驶员违章行驶或操作造成人身损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
(6)由于运方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根据以上规章规定,我买票乘车,被告运方张 X 林具有法定的保证乘客安全的义务
其不按法律规范要求安装防滑装备,超载以及途中停车且逼迫我下车是造成我人身损害的主要原因
被告张 X 林对于我的人身损害有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应赔偿我医药费等各项费用 75109
01 元,陈 X 男负连带责任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