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及流转协议甲方: (企业或个人)乙方: (集体经济组织)为早日恢复农民生产、生活秩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统筹进展,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乙方受 委托,与甲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 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及住房重建第一条 为帮助乙方灾后重建,甲方在 镇 村 组实施 (1、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拆院并院3、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参加整理的农户有 户 人,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面积约 亩(经国土部门审定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准)。其中农民安置拟占地 亩(占地面积按 执行),可节约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 亩(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正式的竣工验收认定面积为准)。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协商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重建方式为 (1、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 35㎡的统规统建,2、统规自建)。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万元。项目涉及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有 项;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 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立项费用;2、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3、安置房规划设计费;4、安置房建设费;5、原宅基地复垦费;6、房屋及附着物补偿;7、综合验收费)项目涉及对自愿参加农户的相关补助补贴标准按:执行;基础设施配套标准按:执行。但不得低于都江堰市土地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土地综合整理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土整办【2024】19 号)文规定的建房、风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第四条 项目实施期限: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但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半,即 18 个月。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定,项目立项和验收由 (1、甲方;2、乙方)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由 (1、甲方;2、乙方)负责实施;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由 (1、甲方;2、乙方)负责实施;原宅基地复垦及道路沟渠工程由 (1、甲方;2、乙方)负责实施。第六条 项目工程质量要求(一)土地平整(复垦)。应按相关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和农业部门的技术要求,有效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 40 厘米,建成地面平整、田(地)坎、沟(渠)完善、便于耕作的耕地。(二)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应按相关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并分别符合交通、水务部门的技术要求,合理布局,便于群众生产和生活。(三)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心村、聚居点),应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依照《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管理确保社区建设质量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