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面积为 平方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或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及时向乙方企业负责人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四)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若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乙方不得在租用厂房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厂房财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自觉接受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整改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