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 佛山市红木卫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罗村上柏里围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丁伟联系电话:0757-89980206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注:乙方以上个人资料如有变更,请在 10 天内通知甲方变更,如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自负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第一章 合同订立条件第一条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岗位录用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职位》)
第二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且未违反与其他用人单位约定的义务(如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如有并导致其他用人单位索赔,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三条 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双方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章 试用期限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A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