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现代”班—联合办学协议甲方: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徐和谊乙方: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 6 号 负责人: 盛建龙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的协助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校企合作,开办“北京现代班”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1、充分利用乙方的社会教育资源培育掌握甲方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维修技能的专业人员
2、提高甲方重视服务,对消费者负责的服务理念
3、打造甲方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企业形象
4、广为传播甲方企业文化,产生长远的社会影响
第二条 培育方式:乙方负责开办“北京现代班”,学制三年,(其中:两年时间在乙方进行理论学习,理论学习完毕后甲方协助联系实习
)每班人数不超过 25 人
第三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作之日止
但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时,“北京现代班”还有未毕业的学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未毕业学生的培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第一批“北京现代班”招生结束后向乙方赠送部分教学教具,教学教具的数量和种类甲方将根据乙方确定的实训设备等级确定
教学教具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协助乙方完成课程开发、教材编制和教学计划制定,待乙方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后,由甲方最终审定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甲方车辆的维修手册、电路图等
4、对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支援,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技术支援和电话支援
5、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乙方老师参加甲方组织的国内和国外技术培训,国内技术培训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培训费由甲方承担,国外技术培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