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汤塘和佛冈收费亭广告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广东省路桥建设进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乙方:佛冈篁胜国际温泉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关于甲方将广韶高速公路汤塘站收费亭及佛冈站收费亭广告场地交乙方承租,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广韶高速公路汤塘站收费亭及佛冈站收费亭(含副亭)广告场地统一交由乙方承租,由乙方自行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发布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月 31 日止
二、广告发布形式、内容、数量:1、广告发布形式:户外不干胶贴画
2、广告发布内容:篁胜温泉度假酒店
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尺寸提供合法的设计资料及整体设计的电脑文件,然后由乙方制作喷画安装
3、广告发布数量:汤塘收费亭:主亭 4 座,副亭 3 座,合计 52
佛冈收费亭:主㎡亭 7 座,副亭 5 座,合计 96
㎡三、广告费用支付方式: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3750 元/年(含税价),乙方于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场地租金¥3750 元,2024 年 10 月 1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的场地租金¥3750 元
二年租金共计¥7500 元
四、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时提供场地供乙方发布广告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广韶高速公路汤塘收费亭与佛冈收费亭出租给除乙方外的其他单位使用
(广东省路桥建设进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宣传及公益宣传除外)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时足额支付甲方场地租赁费
2、乙方需在广告发布前提供合法的设计资料及整体设计给甲方审核,广告设计需符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3、乙方承担广告制作及安装费用或画面更换费用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画面设计资料及其它一切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并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对广告使用的广告语等内容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