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合同甲方: 乙方:赣州悦美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全赣州地区加油站、医院、小区、社区、商超所属范围建设安装消防及商业广告牌与消防及商业广告发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广告牌尺寸: 详见附表 户外广告牌材质: 灯箱、写真、喷绘布等 。二、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五 年。2、合作期限(即): 2024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三、合作方式及费用 1、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独家买断该区域经营,包括建设与发布,时间为 五 年,在合同期内要维护广告牌正常运营。2、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付款方式:预付 50%,下批文支付40%,广告牌建设完成支付 10%。3、乙方按每年支付甲方 10% 税后利润。(全赣州地区广告牌收益总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所有广告牌的投资、安装,广告牌的产权、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2、甲方有义务看护所有广告牌,如遇到破坏、偷盗等行为时甲方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制止。有损坏、丢失甲方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广告牌丢失或破坏的责任。3、在本同约定的广告牌建设位置,甲方需配合乙方建设与安装广告牌,(乙方须遵循从下几点:太难看、业主有意见、有点影响小区形象等)。4、广告牌安装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到外界安装阻碍或者破坏、拆除威胁等因素时甲方应帮助乙方积极协调各方面事项,必要时提供一定的帮助。5、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内容:要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欺骗和隐瞒消费者,保证广告刊登内容的合法性。若因此带来不良后果或行政处罚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六、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 代表人: 公 章年 月 日乙 方: 代表人: 公 章年 月 日 附件一:具体位置及效果图序号类型地址地区1加油站章贡区文明大道 70 号赣州地区2加油站八一四大道汇福名苑附近赣州地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加油站东郊路 93 号东门赣州地区4加油站黄金开发区 105 国道段(交通稽征所附近)赣州地区5加油站章贡区 323 国道(名缘购物东北)赣州地区6加油站迎宾大道 68 赣州地区7加油站湖边镇 105 国道段龙岭镇政府附近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