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no20240245山西灵石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剥离工程第九标段土石方运输承包合同2024 年元月 5 日山西灵石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剥离工程第九标段土石方运输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剥离土石方运输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甲方将总承包的山西灵石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的土石方运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自甲方指定的挖方地点运输至卸方地点,主要为土方,部分为含<20%的风化石土石方
四、工程量与工期1、工程量:暂定 5000 万 m3(视乙方运输能力调整乙方运输量,确保乙方实际进场车辆正常运输作业一年及以上)
2、工期:按月完成量 100~200 万立方米计算
乙方进场的运输车辆至少应满足工作一年;一年内乙方车辆中途撤出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需同时调入等同数量的车辆顶替,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30000 元/辆作为违约金
五、运输设备与材料供应1、乙方参加施工的车辆设备,必须保证综合性能良好
2、乙方应按工期及甲方要求配备足量的后八轮自卸车辆参加施工(其中春节前需投入 30 辆,详见书面通知)
3、油料供应:柴油全部由甲方按 6
5 元/公升供应,乙方领用的柴油等材料费在进度结算付款时按实同步扣除(甲方供应的柴油仅限本工程使用,如发现乙方私自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按乙方领用柴油的 200%罚款扣付乙方工程款)
4、临建与生活设施:乙方人员生活住房与床、食堂、办公室、锅炉房、洗澡房、厕所、车辆维修车间等均由甲方提供,其中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 4 元/吨,电费 0
8 元/度)
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