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安装工程协议甲方(发包):长春铁路分局长春水电段乙方(承包): 中铁九局三公司电务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道部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加速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经济责任,加强协作,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名称:陶赖昭至蔡家沟 5 站信号电源监控及自闭、贯穿线高压线路分段装置安装工程二
工程地址:陶赖昭至蔡家沟间团山、扶余、邱家、双龙泉、蔡家沟站三
施工范围:电力工程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
预付工程款:人民币 10 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六
质量监督:长春铁路分局工程监理站七
施工单位负责人:冯臣八
开竣工日期:2004 年 8 月 20 日—2004 年 11 月 10 日九
质量标准:优良十
安全: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工程造价:人民币 27 万元整(贰拾柒万元整)十二
结算办法:验收合格,设备投入运行 1 个月后支付全部余款十三
保修:按建设部 29 号部令规定执行
不支付保修金利息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发生纠纷由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2024 年 月 日建筑安装工程协议甲方(发包): 长春铁路分局建设分处乙方(承包):长春铁路水电工程股份合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道部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加速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经济责任,加强协作,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名称:中韩友谊大厦新建工程长春铁路水电段站前电缆通 10 号——10-1 号——10-2 号电缆井间电缆排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