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地产合伙开发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王茗生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刘明光 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丙方就吸纳丁方作为共同开发“保利星阁”商住楼的合伙人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共同开发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利星阁”商住楼; 2、项目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原龙山大道)红旗新村旁; 3、项目地块组成:本项目由 1 和 2 两块土地组成,其中 1 地块面积为 ㎡; 2 地块面积为 ㎡。 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前, 1 地块属于甲方、乙方、丙方所有, 2 地块属于乙方和丁方单独所有; 由于本项目系在上述两块土地上共同规划的,为了方便阐述和分清各方的责、权、利,故在 1 地块上形成的建设规模简称为星阁 1 ,在 2 地块上形成的建设规模简称为星阁 2 备注:建设规模以可建的面积为准,并以书面方式明确。 4、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 44356.6㎡,规划总层数为-1F+3F+22F, 其中:地下室面积 2076.6㎡,商业面积(即一~三层)6217.6㎡,住宅面积(即四层~二十五层)36062.40㎡。 上述指标目前已经都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通过,批准文号:匀规委议(2024)1 号,尚须获得政府正式批准文件和办理土地出让金补交手续。 特别提示:本项目原批准层数为 12 层,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合伙方式、股份比例 1、本项目以都匀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 2、丙方向本项目投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成为项目星阁 1 的股东,各方在项目星阁 1 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1)甲方持有股份 %; 2)乙方持有股份 %; 3)丙方持有股份 %; 4)丁方持有股份 %;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根据上述股份比例,对项目星阁 1 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和承担风险。 本协议签订后,即展开项目清算,清算后并以书面方式载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实际投入资本金。在项目达到盈亏平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项目的情况下,各方可先收回各自的资本金; 3、因项目星阁 2 系乙方和丁方单独所有,即乙方和丁方享有其产生的利润和承担风险 。 第三条 项目开发方式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本项目由乙方和丁方为主体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的前期策划、拆迁安置、规划设计 、施工、销售等一系列贯穿项目开发的工作。 甲方、丙方对项目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