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批量采购协议甲方: (卖方)乙方: (买方)甲乙双方是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进展的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协议:一、销售目标汽车品牌车辆型号单台提车价地补标准首批提车订单总数量二、履约保证金及货款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 壹拾 万元(大写)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乙方在提报车辆需求订单时同时支付订单货款金额的 30%作为定金
乙方在发车前 10 个工作日支付该订单金额剩余的 70%尾款,甲方在收齐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发运
三、提车返利政策甲方根据乙方在协议有效期类累计提车并登记上牌数量,给予相应标准的提车返利
累计完成提车数量(台)提车返利标准(元/台)100≤N<1000107401000≤N<5000127405000≤N<1000013740N≥1000015740提车返利在乙方提车根据乙方能享受的最高返利标准直接兑现
当乙方享受返利提升时,前期所提所有车辆根据提升后的返利标准计算返利,并直接返还到乙方的货款中
例如:乙方提车第 1 - 999 台根据 95000 - 10740 = 84260 元 / 台进行结算;第 1000 - 4999 台根据 95000 - 12740 = 82260 元 / 台进行结算,并同时返还 999* ( 12740 - 10740 )= 1998000 元返利
四、上牌返利政策乙方须在车辆登记上牌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信息(具体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上报至甲方商务部结算科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将给予乙方结算提车返利 5000 元/台,此提车返利在次月自动转为乙方提车款
五、车辆用途:乙方所购上述车辆在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