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投标 居间协议投标 居间协议 投标 居间协议篇一《工程居间合同案例》 【居间费】建设工程中居间费的合法性问题探析 【居间费】建设工程中居间费的合法性问题探析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度,施工企业在猎取工程信息、参加招标投标直至到工程中标,都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规则保障
但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践中,居间活动 2024 年 7 月初,中建三局二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久东、吕穗锋介绍认识了义马市张建华、马建珉、李继华,双方开始协商义马某电厂投标招标事宜
7 月 14 日,王非、马久东代表中建三局二公司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
约定:若该工程中标,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 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 20万元,余款按工程转款比例支付;违约方赔偿对方 10 万元损失
后中建三局二公司没有支付约定的余款,马建珉、李继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余款 74 万余元及违约金 10 万元
义马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居间合同关系,中建三局二公司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居间费 372375 元,违约金 6 万元
中建三局二公司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
王非、马久东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的协议,约定主要内容是促使义马热电厂与中建三局二公司中标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合同特征,该协议为居间合同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招标公告虽然为公开事项,但并非公开的事项就众所周知
因此,公开招标的事项也存在向他人报告投标和订立合同机会的情形,投标人也可以将自己在投标活动中所办理的投标事项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协助进行
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但并非招投标活动有居间行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