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辆保险及维修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向乙方推举办理保险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民事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双方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2、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开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4、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乙双方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有关车辆维修的任何责任仍由乙承担,有关车辆保险的任何事项仍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
二、合作细则1、乙方以经营销售的车型为主,依据甲方承保条件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解释,积极为甲方推举车辆保险
2、根据乙方推举成功办理保险业务的数量,甲方负责积极推举维修资源及给予奖励:(1)、乙方推举新车保险,每月保费不低于 15 万元或不低于店销售业务的50%,甲方按乙方推举成功办理了保险的保险费(1:0
6)的定损金额比例推举维修资源;(2)、乙方推举的续保车辆保险,甲方按乙方推举成功办理了保险的的保险费(1:1)的定损金额比例推举维修资源;(3)、乙方推举的续保并成功办理的保险业务,每月保险费不低于 5 万元,则享受甲方推举维修资源的业务,甲方另根据乙方推举办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险保险费的 5%给予奖励;没有享受甲方等额送修资源的业务,甲方根据已办理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险与送修的差额部分给予商业险保费的 10%的奖励
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推举成功续保业务的,甲方将暂停推举维修资源的合作;重新合作必须以乙方上月推举成功续保业务且保险费达到 5 万元,经协商后甲方于次月再开始向乙方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