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采 2024-003 签订时间: 2024
15 签订地点: 北京通州台湖建筑公司 买方(甲方):北京通州台湖建筑公司 卖方(乙方):北京兰海瀛天南宏建材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1、工程名称:通州区北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教学楼等 2 项 2、工程地点:通州区半壁店大街北口一号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数量、结算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方式、时间、地点:甲方电话通知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盘圆过磅、螺纹检尺,使用甲方的电子磅
第六条 乙方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有质量问题,随时退货,并承担甲方的 相应损失
第七条 甲方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由(张玉波)负责,其它任何人员验收签字无效,不能做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与付款: 1、结算清单的确认:由甲方材料验收人员 ( 张玉波 ) 、经营副经理( )、经理( )签字后,结算清单有效
其它人员签字一律 无效
2、无预付款
本合同应付帐款部分不计取利息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乙方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经甲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不诚信,弄虚作假,造成甲方材料数量损失的,一经发现,乙方按损失额的 200%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货物验收后,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物的货款,因此给甲方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