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我国民法合同概念辨析杨支柱 关键词: 合同 有效合同 民事合同 债权合同 法律行为 公司章程 内容提要: 合同包括各种效力不同的合同,但是合同有时也用作"有效合同"的简称。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与非债权合同也确有很大区别,但这不应导致否定其他民事合同的存在以及这些民事合同作为合同的共性。《合同法》既适用于有效合同,也适用于无效合同和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合同法》适用于它未曾具体规定的债权合同,其中有关合同成立与一般效力的规定还应当适用于其他民事合同。但是《合同法》不适用于不具法律行为性质的协议,也不能适用于企业承包、租赁等旨在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合同"。 一、引言 1999 年 3 月 15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比较一下《民法通则》的合同概念。《民法通则》第 85 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由于整个民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的,《民法通则》第 85 条"当事人之间"与《合同法》"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措辞虽然不同,意义却毫无二致。"民事关系"也无非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简称。因此从纯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民法通则》第 85 条与《合同法》第二条的合同概念是相同的。 但问题到此远远没有结束,由于《民法通则》的合同定义出现在"债权"一节中,而且第 85 条合同的定义紧接在第 84 条债权的定义之后,再加上《民法通则》在其他部分不使用"合同"一词而使用"协议"一词,依体系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释方法和法意解释方法,第 85 条中的"民事关系"一词显然应作限缩性解释,解释为"债权债务关系"[注 1]。换句话说,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合同概念,仅仅是债权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的合同概念是否也限于债权合同呢?由于《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排斥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之外,实际上《合同法》的合同概念仍然是债权合同的概念,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