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协议甲方: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乙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要求完成车险公估委托业务。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主体,乙方以自然人身份,对业务活动承担经营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本协议范围内双方的业务往来和财务结算,构成双方的商业交易关系,甲方与乙方不构成劳动雇佣或劳动合同关系,只是作为甲方业务外包的一种合作形式。乙方的社保、公积金等保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害或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独立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一条 委托与接受委托1、甲方将 域内承接的各类事故车辆的查勘评估定损工作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委托乙方办理。2、乙方收到甲方委托后,应在 3 分钟之内与客户联系,根据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查勘现场及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公估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时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书面制定(及不定时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则、业务标准及规程应及时告知乙方。2、甲方负责查勘定损工作的及时、合理委托,并有权对委托范围内乙方查勘定损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3、甲方应对乙方递交的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及时审核,对不合格单证在1 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不得敷衍了事。4、若乙方的查勘结论明显与事实不符、工作懈怠、延误检验或公估的时机,造成保险公司对甲方的追责,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支付乙方费用。5、甲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假如出现费用有偏差或者时间不够及时的情况,甲方应安排专人跟进,及时协调解决。6、对工作中存在道德风险或缺乏责任心且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从事查勘、定损、检验、取证等业务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甲方声誉,正确处理甲方、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关系。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车险理赔规章制度、理赔流程、客户服务承诺等相关管理制度。3、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