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珠海市联基控股有限公司与珠海市联升食品进展有限公司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纠纷广 东 省 珠 海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24)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125 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珠海市联基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九洲大道东石花三巷一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锡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海涛,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晓红,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珠海市联升食品进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香洲狮山路 84 号 6 栋304 房
法定代表人:黄继忠,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志萍,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珠海市联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基控股公司)与被上诉人珠海市联升食品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升食品公司)因企业产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4)香民二初字第 80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经审理查明:联升食品公司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成立,股东有黄继忠等18 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该公司改制前的名称是珠海市食品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58 年,经营范围有调味品、豆制品,兼营蜜饯、果脯加工、房产开发
1994 年因环保需要,全面停产
尔后,该厂以其占有土地与他人合作开发商品房,以售楼收入在前山建新厂房
2000 年5 月 30 日,联基控股公司给珠海市食品厂发出“珠联控字(2000)157 号文件”,同意该厂实行剥离部分资产进行改制,改制后的企业为职工内部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同年 7 月 17 日,珠海市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作出了珠海市食品厂“清产核资报告书”
审计结果为:该厂截止 2000 年 6 月 30 日(清产核资基准日)资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