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DB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二〇一二年 月 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内容 3.工程造价 4.特许经营权出让年限、使用范围、对象及使用条件5.对特许经营的基本要求 6.工程实施责任7.基础设施的建造8.工程进度 9.调试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13.移交所有权14.文件保密 15.不可抗力 16.协议的效力17.争议的解决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8.附则 协 议 书甲 方(授权方):乙 方(投资方):为法律规范柳州市电镀行业管理,集中处理电镀企业废水,根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基于平等、自 愿 、 互 惠 的 原 则 , 鹿 寨 县 人 民 政 府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实行 DBO(设计—建设—运营)模式,甲方将其电镀工业园整体建设项目 DBO 特许经营权出让给乙方
即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经过审批的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建设,按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运营,并在特许期满之日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
就此 DBO 工程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讨论、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造价”指第 3 款的费用
“竣工期”指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的日期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日”指公历日
2.工程内容 2.1 本工程命名为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 DBO 特许经营项目
2.2 工程项目位于鹿寨县江口乡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具体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