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罗牧书画院与红苏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甲方,:罗牧书画院(以下简称甲歹)乙方:红苏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进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合法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I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真诚合作伙伴,甲方以文化策划、书画艺术作为知识产权 20%入股为乙方打造红色苏区文化及文乡诗国文化品牌
2、甲方授权乙方在其对外的全部合法商业活动,均可冠以甲方名称且不收取冠名费
3、甲方在乙方的红苏酒吧的合法经营中,及乙方所代理的酒的推广中给予强力支持
但对推广效果不承担量化考核责任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所有权及经营权,不参加、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顾问参考意见
5、甲方帮助乙方在各媒体、互联网、dm 杂志等方面的宣传发布给予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有能力的义务的范围内,积极配合、帮助协调和处理乙方在社会各方面的公共关系协办各项合法活动的手续
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开张庆典及其他大型活动,甲方应积极充分利用其各项资源(含人力和与国家行政机关资源),促成活动成功
8、乙方将举办江西省范围内的《红苏杯》歌手大赛,其承办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将举办全国书画大奖赛,该赛事的全部事宜由甲方负责,该大奖赛的全部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享有
9、甲方聘任乙方法人代表赖秋生为罗牧书画院秘书长,以便更好地协调工作
10、乙方无偿提供甲方办公室、书画工作室及书画展厅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工程为合作双方的品牌打造及营销活动作宣传
2、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文化艺术的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