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财政支持建议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等项目内容,都是财政应该保障的,而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则是强调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因此,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财政支持机制,重要的内容就是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财政支持机制的设计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框架设想就我国的情况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除养老保险外,其他制度都基本定型,所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框架的设计,重要的方面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
2005年世界银行提出了“五支柱”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即养老保障制度由五个“支柱”构成:(1)非缴费型的最低生活保障为“零支柱”;(2)缴费但不与个人收益对应的社会统筹为“1支柱”;(3)缴费且与个人账户对应的社会统筹为“Ⅱ支柱”;(4)补充养老保险为“Ⅲ支柱”;(5)家庭及商业保险等为“Ⅳ支柱”
就近一段时期农村的发展状况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而言,由政府主导的应该是前三个支柱,即最低生活保障的“零支柱”加上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1支柱”和“Ⅱ支柱”)
目前看,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中,“城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地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农保”(纯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基本框架
“城保”参照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地保”则是以土地换养老保障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设计中,我们以为,应实行“最低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模式,其中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为农民缴费与集体补助;体现收入再分配和国家责任的财政补贴,则专门为每位参保农民建立一个标准统一、非缴费型的最低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对目前试点期间养老待遇标准明确的政策是,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月数(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