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编报说明及指标解释一、编报说明(一)填报范围。报表适用于已批复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填报数据为自项目开始实施至项目建设完成的累计情况。(二)填报依据。各省供销合作社和农发(财政)机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三)报表种类。本套基本报表共6张,分别为: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按项目类型分为种植类、养殖类、加工类、流通类,共4张);项目效益估算表(1张);项目资金计划表(1张)。特别的,产销对接项目同时涉及加工流通两大类型的子项,填报任务和投资计划表(加工流通类)。(四)具体数据。表中指标均采用已注明单位,金额单位采用“万元”。“单位”列为“-”的,不填任务量。除指标解释中特别注明必须按整数填列的指标外,其余填表数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五)数据上报。省级供销合作社应用“农业综合开发数据管理系统”中“数据导出”项,将全省项目库统一导出上报。项目库每省上报一个,如多个,应用“项目数据管理(P)”中“项目库合并分离”项将所有项目库合并为一个。二、指标解释(一)表1: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种植类)1.果树:指新种植和改造的水果、干果等林木。2.棉花:指项目扶持的种植和改造的棉田。3.茶叶:指新种植和改造的茶叶园(田)。4.食用菌:指项目扶持的食用菌种植、菌种繁育设施。5.蔬菜:指项目扶持种植的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6.设施水果:指项目扶持的在各种农艺设施内栽培的水果。7.设施花卉:指项目扶持的在各种农艺设施内栽培的花卉。8.特种植物:指项目扶持的生长在特定区域、品质优异、资源量大、经济效益显著,具有特殊功用的栽培植物或野生植物。9.温室大棚:指项目扶持的具有各种调温、控湿功能的各种农艺栽培设施。10.灌排渠系:指项目扶持建设的具有灌溉或排涝功能的支渠以下农田水利渠系。11.田间道路:指新修和改造能供农业机械通行的田间道路。12.土地平整:指为便于耕作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采用平整土地,优化田间网格,增厚土层,掺和客土等工程性措施。13.供水设施:指为项目提供供水能力的供水设备购置及管线埋设等。14.变配电设备:指通过输变电设备购置,管线铺设等形成的直接为项目实施服务的供电能力。15.检验检测室:指为项目提供检验检测场所而进行的必备的房屋建设。16.农化设备:指为项目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肥所配备的各种中小型仪器设备。17.质量检测设备:指用于产品质量、农化残留等检验检测的设备。18.种苗补助:指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而购置的各种植物种苗所获得的补贴。19.农机具:指为实施项目而新购置的适用于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农业机械的数量。20.科技推广费:指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而进行的试验示范耕作,专家授课,科技材料印制等费用。21.项目前期费用:指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环境评估等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22.本表主要公式:投资额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配套(小计)+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产业类别=果树+棉花+茶叶+食用菌+蔬菜+设施水果+设施花卉+特种植物+其他生产性基础设施=温室及大棚+灌排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其他生产配套工程=供水设施+变配电设施+检验检测室+其他仪器设备=农化设备+质量检测设备+其他科技推广费=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合计=产业类别=生产性基础设施+生产配套工程+仪器设备+种苗补助+农机具+科技推广费+项目前期费用+其他(二)表2: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养殖类)1.水产养殖:指项目扶持的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量。2.畜禽养殖:指项目扶持的大牲畜(牛、马、驴等)、猪、羊、家禽等饲养量。3.畜禽棚舍:指项目建成的畜禽繁殖、饲养的屋舍、厩舍等。4.孵化厅:指项目新建或改造的用于种苗、幼禽等繁育的屋舍。5.实验用房:指项目新建或改造的用于检验检疫、化验监测的房屋。6.运动场:指用于畜禽散养、活动的,并需实施必要人工整治的场地。7.给排水设施:指为项目实施服务提供的供水和排水设备购置及管线埋设等。8.围墙:指项目新建或维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