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仔细学习、执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防范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范战江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稿与征求意见稿的比较分析《劳动合同法》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颁布,此后国务院、劳动部开始着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于2008 年 9 月 18 日颁布。为了加深对实施条例的理解,现对实施条例的两个标志性稿本即颁布稿与征求意见稿,作一比较、分析。(一)颁布稿共计 6 章 38 条,征求意见稿共计 5 章 45 条。(二)颁布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后者删除了 17 条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三)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后保留的有 5 条(四)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拆分或增加共 5 条总起来看,颁布稿比征求意见稿及见到的一系列的论证稿,更加符合实际一些、更便于操作。二、仔细学习《实施条例》,防范经济与法律风险归纳起来,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作了以下内容的阐释或补充:(一)关于用人主体的补充规定1、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第 2 条,条例第 3 条)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主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 7 条,条例第 4 条)(二)关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时间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充规定(法第 10 条、第 82 条第 1 款、第 14 条第 3 款,条例第 5、6、7 条)(三)关于职工名册和证明书的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法第 7 条,条例第 8 条、第 33 条)2、对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书的内容作了规定(法第 50 条第 1 款,条例第24 条)(四)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法第 14 条第 2 款等,条例第 9、10 条)(五)无固定期合同方面的补充规定1、双方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内容协商不一致,应如何处理(法第14、18 条,条例第 11 条)2、关于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经济补偿规定的特别情况(法第14、46、47 条,条例第 12 条)(六)终止合同方面的规定1、终止合同的条件只能依法执行,不能在合同中约定(法第 44 条,条例第 13 条)2、明确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应当结束劳动关系(法第 44 条第 2 项,条例第 21 条)(七)关于劳动标准的进一步规定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注册地不一致,应执行何地的劳动标准(条例第 14条)2、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应如何约定(法第 20 条,条例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