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警惕劳动合同陷阱文/许圣义许昌浩 最近几年,由于法律意识的提高,求职者越来越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但即使签仃了劳动合同,出现劳动合同刘纷的案件还是有增无减,这是为什么呢?一些刚刚毕业急于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饥不择食”,加之没有社会经验,所签仃的劳动合同要么过于简单,要么对原本就存有瑕疵,甚至有“猫腻”的合同缺乏识别能力;一些在校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或为了徽炼自己,在署期临时打工挣些学费和生活费,但由于没有社会经验,或图省事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签仃,马马虎虎,不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深陷劳动合同陷阱,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却难以依法维权。 新一届毕业生即将离校就业,署假也即将来临,一些在校生也正在计划在署期打些零工,那么要不要签仃劳动合同?怎样签仃劳动合同呢?如何确保就业时劳动权益和人身权益不受侵害呢?笔者总结出以下七种应警惕的“有问题”的劳动合同—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同学、邻居、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权益受到侵害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2024 年暑假,某高校电脑专业的大三学生小李经熟人介绍到一家电脑专卖店打工。电脑组装和维修等技术活对他而言不在话下,并且还销售了 5 台电脑。想不到干了两个月,最后老板只给了小李 400 元的工资,而老板的亲戚拿到了 800 元。小李愤愤不平,介绍人也感觉不合理,便找老板追加工资,不料老板却振振有词:“当初不是说好的,大学生容假实习,工资看着给。”一句话说得介绍人也无话可说,因为他介绍小李去那家电脑店时开始也谈到工资酬劳,介绍人确实说过这话,只是他想酬劳再少也不至于两个月只给 400 元。因此,当初也没有敲定工资数额。到头来,全凭老板的心意。 “这是令人馗尬的惨痛教训!”小李至今对此事仍然耿耿于怀。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如今小李已经意识到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简单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有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如没有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 学厨师专业的王某刚毕业到一家酒店打工,开始也签了劳动合同,店方要求王某在酒店必须干满 3 年方能辞职,否则扣减每月工资的 30% o 王某在酒店干了 2 年零 9 个月时,家中突然遭遇变故,不得不辞职回家照顾弥留之...